关于沈阳临空经济区贸易服务大厦写字间公开招租的公告
一、招租项目情况
贸易服务大厦项目地址位于沈阳市浑南区创新二路39-4号,毗邻沈阳综合保税区桃仙园区,周边有沈阳航空产业园、沈飞民机及其研究所、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等企业。项目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层高7层,1-2层为跨境商品展示体验中心,3-6层主要用于入区企业办公,7层为多功能会议厅及健身娱乐区,是区域内的智能化管理园区,营造咫尺办公、便捷式社区商圈联动,随心畅行自贸区商圈,全力打造面向全球的区域性综合贸易枢纽,推进形成“跨境贸易+线上集成+综合服务”跨境贸易新模式。
大厦周边交通便利,五公里范围内商场、学校、公园、医院一应俱全。大厦内部设施配套齐全、活动区域宽敞、方便停车,适合办公。现对外公开招租贸易服务大厦4层405室(面积165.51㎡)、406室(面积214.46㎡)、414室(面积115.08㎡)、5层509室(面积222.4㎡)、513室(面积77㎡)、515室(面积40㎡)及3层部分区域(敞开式办公区,面积875.08㎡)。
二、公开招租报名时间及地点
-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二)报名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二路39-4号贸易服务大厦6F。(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3940131291)
- (三)现场竞价时间:每月10日、25日上午10:30(如遇周末顺延至工作日)。
三、报名资格
租赁方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没有被相关单位列入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债权债务纠纷。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委托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现场查验原件后返还。
四、竞价规则
- (一)如有2家或以上单位(或个体)报名的,将以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者,按价高且高于招租底价者成交(同等条件下优先原承租人)。如仅有1家单位(或个体)报名的,按底价出租。
- (二)招租底价、最少加价金额、租金标准、租期等详见附表。租赁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竞价方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少加价金额且为百元的整数倍。
- (三)如因城市建设、管理等需要使用或征用到该租赁物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成交方必须无条件归还租赁物,并且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因此给成交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租金按成交方实际使用商铺的时间计算。
- (四)成交方须在成交之日起15天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物租赁合同(合同版本请到报名地点了解查看)。逾期未签订租赁物合同则视为成交方反悔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成交方已缴纳到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方在租赁期内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成交方应按招租方规定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如有违反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 (五)招租方以租赁物现状进行出租,成交方如需拆除、改变租赁物建筑结构的,需经招租方及租赁物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施工。成交方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到设施设备需符合环保、消防及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到一切合法手续由成交方自行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成交方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设施设备均由成交方自行配备,经营期间到盈亏与风险及安全责任均由成交方负责,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六)竞价前请先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及招租须知,并详细了解、实地查看租赁物,分析经营与安全风险,充分考虑不可预见性到经济损失,做到心中有底、不盲目参与。
- (七)为避免写字间闲置,成交方在收铺后,三个月内完成写字间入驻,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租约,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五、竞价保证金
- (一)竞价方需向招租方缴纳竞价保证金,不缴纳竞价保证金或款型来源备注不正确的,视为竞价方放弃报名参加竞价。
- (二)竞价结束后,未成交的竞价方向招租方提交退还竞价保证金申请后,招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方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足额补缴),成交方未在规定时间与招租方签订租赁物租赁合同的,成交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 (三)竞价方一旦缴纳竞价保证金则视为已知悉并理解本公告内容。
六、竞价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
- 开户全称:沈阳自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自贸区支行
- 账号:0336710102000008527
七、最终解释权
招租方拥有本次招租事项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招租信息一览表.xlsx
2、3层局部区域平面图.pdf
沈阳自贸投资发展有限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